版主這篇文章,只是供應客觀的事實給各人參考,前後兩件事的說法,也都是陳建仁本身說的。會有這麼大的差距,不是陳建仁本身打臉陳建仁嗎?
怪了!不是才時隔一個月,怎麼陳建仁主委的說法,跟一個月前有這麼大的落差呢?陳建仁是否是本身說:「科學家都須為自己揭曉的論文負最終責任」; 「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極度注意」嗎? 怎麼陳建仁自己掛名的文章出問題,就釀成「有機會的話,會更隆重處置。」了呢?
那麼陳建仁掛名論文的事宜,該怎麼解讀呢?版主想先請人人看另外一個論文掛名的事宜:
在學術論文上「掛名」共同作者這件事,生怕人人都知道,這是台灣學術界的遍及性現象,沒做過這種事的傳授生怕是寥寥可數!版主其實不想假道學,提出論文者,找本身的指點教授掛名配合作者,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本身的研究是由指點傳授來指點翻譯但如果非指點教授的人也掛名配合作者,那就不是那麼純真了!
一個可能即刻要當副總統的人,卻是如許的言不由衷,如果真讓他當選,還真是天助台灣!
不料事隔一個月,違背學術倫理的主角換人,當事人的立場居然也有一百八十度的改變翻譯台大病院內科一名醫師陳冠宇論文投稿到知名國際期刊「癌症(Cancer)」,被發現有部分剽竊而遭退稿,該事務醫學院內部提出檢討,而此醫師的指點傳授、台大病院副院長楊泮池院士列名通信作者,也收到規範信函,要求「今後對論文撰寫的准確性務必加倍嚴謹」。最使人驚奇的是國科會主委陳建仁也列名配合作者,並且他曉暢向記者表示「事前並沒有真正看過相幹內容」,若是他「有機遇的話,會更鄭重處置。」
2006年十二月,中興大學某傳授刊於世界頂尖期刊「細胞(Cell)」的論文遭人揭發其畫圖造假。過後,該傳授辯稱畫圖是由其學生經手,且一時忽視,並未保存圖檔。當時,國科會生物處長對記者透露表現:若學生做假而傳授不知情,則傳授不會遭到處罰。但此說法隨後遭其時國科會主委陳建仁更正。陳指出:非論圖檔由誰製作,「科學家都須為自己揭曉的論文負最終責任」,所以中興大學的傳授不能以不知情而卸責翻譯他更但願國內學者以此案作為警惕,「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極度注意」。那時,學界人士大都一定陳的嚴格學術標準與責任理念。
陳建仁幾回再三強調,他並不是論文真正撰文作者,所以絕對不是媒體所稱「論文剽竊案主角」翻譯事後,陳建仁向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表達請辭之意,在蘇強力慰留之下,陳建仁不光續任國科會主委,更在2011年榮升中心研究院副院長一職。
陳冠宇的指點教授是台大副校長服楊泮池,楊泮池在第一時候出來報歉,並負起責任告退,而台大病院2007年12月14日學術倫理案件審議委員會會議認定本案件在introduction和部分method已援用相幹文章,其英文有剽竊之事實,但顯非居心,故抉擇陳冠宇5年內不得提出教師新(改)聘及升等之申請,並應向被剽竊者道歉 。楊泮池負責下台,是該有的負責態度。問題是,陳建仁又不是陳冠宇的指點教授,又身負國科會主委的要職,陳冠宇為何要找陳建仁掛名呢?不是八竿子打不上的關係嗎?照舊找國科會主委掛名,對本身今後的研究及升等有極大匡助呢?
人人看到了嗎?那時的陳建仁,擔負的是國科會的主委。而國科會,是國度學術研究審查的最高單位翻譯其時的陳建仁主委,話說得理直氣壯:「科學家都須為本身頒發的論文負終究責任」; 「在學術研究上,所有細節都要特別很是注意」? 真是擲地有聲對吧?大師有肅然起敬的感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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